鞍山市地质矿业协会,成立于2004,位于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鞍千路298号,(一)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及配套法规和规章。加强矿山规范采矿教育;(二)维护会员单位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内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三)协调地勘单位、计估等中介组织、矿山设计单位及矿山企业之间协作关系。(四)开展矿业权市场准入条件的研究,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建议。(五)推广矿山开采和矿产资源加工利用技术,开展生态恢复技术与方法的指导服务。(六)参与矿业开发和生态恢复的规划与立项工作,受政府部门委托组织开展地质、矿业管理经验交流。(七)提供国内外行业信息服务,开展法律咨询和职业技能培训;(八)制定行约、行规、建立自律机制,协调地勘、矿业生产,规范地勘、矿业市场。(九)举办经济实体,为协会发展积累资金。(十)承办业务主管部门委托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