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会长单位》会费标准: 30万元/年

中国投资协会

收藏 0

招募会员介绍

中国投资协会会员服务内容

 

    为更好地服务会员,提升中国投资协会凝聚力,对遵守《中国投资协会章程》、积极履行会员义务的会员单位,提供如下服务:
    一、会员单位:1万元/年
    协会对会员单位提供的服务包括并不限于以下项目: 
    (一)参加中国投资协会会员(代表)大会;
    (二)享有《中国投资协会章程》规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会员交流活动;
    (四)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专业培训、论坛会展、项目对接、品牌展示等活动; 
    (五)优先在协会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和宣传;  
    (六)免费提供《中国投资协会通讯》会刊等资料;
    (七)免费制作会员单位证牌。

    二、理事单位:5万元/年
    除享受会员单位服务项目外,协会对理事单位提供的服务包括并不限于以下项目:
    (一)参加中国投资协会理事会;
    (二)参与协会重要工作的研究讨论,共同决定协会重大事项;
    (三)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部门和有关政府部门反映会员意见、建议;
    (四)享有与协会合作举办活动的优先权; 
    (五)优惠参加协会组织的收费培训、论坛、会展项目;
    (六)优先在协会网站、会刊等媒体进行形象展示。

    三、常务理事单位:10万元/年
    除享受会员单位、理事单位服务项目外,协会对常务理事单位提供的服务包括并不限于以下项目:
    (一)参加中国投资协会常务理事会;
    (二)免费提供投融资咨询服务1次;
    (三)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专家咨询服务;
    (四)整合会员优质资源,搭建合作平台。

    四、副会长单位:30万元/年
    除享受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服务项目外,协会对副会长单位提供的服务包括并不限于以下项目:
    (一)免费提供投融资咨询服务2次;
    (二)协助企业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项目,加强政府与企业沟通联系;
    (三)优先获得在协会相关活动中展示单位与个人的机会;
    (四)享有与协会共同出席国内外重要活动的权利;
    (五)每年度在《中国投资协会通讯》会刊安排专版宣传一次。
    本服务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中国投资协会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