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会长、秘书长任职期限的问题

   2022-03-02 1440
核心提示:关于社会团体任职期限的问题?咨询:关于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会长、秘书长任职期限的问题  你好!请问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理明确: “本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x年。[ 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

关于社会团体任职期限的问题?


咨询:关于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会长、秘书长任职期限的问题

  你好!请问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理明确: “本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x年。[ 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请问:我在某社会团体连续两届担任秘书长兼法定代表人,在第三届换届时,我被选举为会长,请问我是否可以继续担任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答复: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您好!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关于“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的要求针对的是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法定代表人符合章程规定的,可继续担任。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推荐协会新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平台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4097354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79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