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文化艺术教育研究,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等活动; (二)组织开展文化艺术教育普及、艺术教育与培训、文化教育咨询与服务,推动文化艺术成果和艺术教育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三)举办或组织参加专业技能比赛、艺术展览和演出活动,发现并推荐人才; (四)接受委托,开展全市艺术考核工作的协调与管理;组织开展全市艺术考核工作的协调与管理;组织开展全市文化艺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审及艺术教育重点课题调研; (五)加强调查研究,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全市艺术教育发展规划并贯彻实施; (六)表彰和奖励在文化艺术教育工作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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