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协会有负责审议、推荐、加入中国舞蹈家协会和山东省舞蹈家协会会员的审批工作。 (二)本协会对各县市区舞蹈家协会会员,有组织、联络、协调、服务与业务指导的职责。 (三)本协会积极组织广大会员与中国舞蹈家协会、山东省舞蹈家协会开展各种舞蹈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利用多种形式提高我市舞蹈队伍的业务水平。加强全市舞蹈队伍建设,同时树立协会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与其他地市间兄弟舞协的横向联系与密切合作。 (五)认真组织、推荐各种形式的全国、省、市级舞蹈比赛,并组织好各项评奖活动,及时发现人才,并对优秀的舞蹈作品与
请告诉我们,让我们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