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协会对会员有服务、协调与联络职能,发挥组织、引导、服务等作用; (二)组织会员进行音乐文化、学术交流,通过表演、研究、教育、宣传等活动,提升会员音乐艺术水平和音乐素养,树立的艺术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鼓励、培养会员不断提升音乐艺术品质和素养,支持和激励优秀音乐工作者在创作、表演、研究、教育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果; (四)促进本地区各音乐团体、社会、个人之间的音乐交流和合作; (五) 加强音乐的社会普及和教育工作,培养和鼓励社会业余音乐爱好者的创作和演出、交流; (六)增进团体及个人间的友谊与团结,
请告诉我们,让我们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