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维护道教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2-督促道教场所搞好自身建设,规范管理和正常的教务活动,制定道观管理、教制仪规等规章和具体办法。3-兴办符合道教特点的自身事业,支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请告诉我们,让我们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