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联络、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的工作职能,发挥市舞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舞蹈家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广大舞蹈家服务; (二)组织舞蹈学术研讨、交流合作、出版会刊、举办演出活动、舞蹈比赛及舞蹈培训,促进舞蹈艺术的普及与提高; (三)努力构建和树立“岭南舞蹈”的品牌精品意识,开展采风及创作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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