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一)依据国家有关印刷行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维护行业(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反映会员要求,协调会员关系。 (三)开展行业调研,收集、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 (四)开展业务咨询与培训活动。 (五)组织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六) 构建商贸平台,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办与印刷相关的经营实体,为本行业及相关行业提供有偿服务。 (七)组织开展或承办展销会、展览会和技术讲座,传播、推广和交流印刷行业先进技术和前沿经济信息。 (八)配合政府部门对为印刷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和企业进行
请告诉我们,让我们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