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加强对教育后勤、教育基建方面管理,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开展理论和实证研究,建设宣传平台,组织业务和技术培训,依法从事社会服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接受政府委托和交办事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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