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和普及跆拳道运动,推动群众性跆拳道运动的开展;负责协调、组织全市各类、各级跆拳道竞赛和训练工作,加强训练馆、俱乐部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增进运动员、跆拳道工作者之间的团结和友谊;协助主管部门协调组织培训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工作,并按有关规定选拔和推荐教练员和运动员;完成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请告诉我们,让我们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