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意见、建议和要求,沟通会员与政府及其他各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向会员宣传党和政府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并协助贯彻执行。 (二)收集、整理、研究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种信息资料、交流最新动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方面的调研、学术论坛、学术交流,推动汶川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体系建设和理论建设。 (三)协助文化主管部门组织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比赛、进校园、进社区、厂区、民间艺术节等展演活动。 (四)协助文化主管部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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