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继承和发扬基督教优良传统,团结、带领全市基督教徒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二)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维护基督教界的合法权益,深入调查研究,反映基督教组织和基督教界人士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三) 建立健全基督教有关规章制度,完善基督教教规,促进基督教活动正常化、规范化。 (四) 加强对地方基督教团体、教堂及散居正一派的教务指导,协调关系,促进团结,支持地方基督教团体办好教务。督导基督教团体、教堂搞好管理和自身建设,严肃戒律,纯正教风,精进修行,提高基督教徒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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