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本会对会员开展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发挥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权作用。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开展创作、评奖、成果展示、作品出版、理论研讨、对外交流和权益维护等工作,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第七条本会积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配合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为琅琊区的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好排头兵,开展艺术传新,表彰奖励舞蹈工作者和舞蹈作品,发现培养和扶持舞蹈新人,积极推进琅琊区舞蹈事业不断发展。第八条本会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他们的权益。第九条本会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舞蹈领域的行业教育、行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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