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学救援协会是国家民政部于2009年正式批准成立,从事急诊、急救的医务工作者和社会相关领域的救援人员共同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由国家卫计委主管的唯一医学救援领域国家一级行业协会。2010年,加入中国科协团体会员单位,同时成为全国性一级学会。2017年12月完成脱钩改革工作,主管部门为国家民政部。中国医学救援协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现代救援医学学科和行业的确立,是发展我国卫生应急和医学救援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是党和政府联系医学救援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的宗旨为:关爱生命、科学救援。在党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团结广大医务工作者和社会相关领域的医学救援人员,当好政府助手,配合政府有关工作,积极推动行业建设,制定标准、规范,开展学术活动、科学研究、培训教育和国际交流合作。 作为全国性一级社团,协会负责国家突发事件的医学救援的技术指导、辅助科学决策、咨询和业务支撑,承担国家行政部门委托的技术管理工作。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设办公室、会员部、培训部、事业发展部、科教部、新闻办、科学家(智库)委员会、维权法律委员会、规范标准化委员会、青年科学家委员会、应急管理工作委员会和科普工作委员会等内设机构,以及协会急诊分会、护理救援分会、儿科救援分会、社区救护分会、灾害救援分会、水系灾害救援分会、矿山灾害救援分会、石油石化灾害救援分会、装备分会、空中急救分会、救援防护分会、教育分会、保险分会、运动伤害分会、心血管分会等近30家二级分支机构。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首届理事会由马晓伟会长、李宗浩常务副会长,王发强、许树强、马胜荣等12位副会长组成协会的领导机构。现任理事会于2017年9月在杭州改选成立,由李宗浩会长,吴永平、钱阳明、黎檀实等9位副会长、李立兵秘书长等组成协会的领导机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英文名称:China Association for Disaster & Emergency Rescue Medicine ((CADERM)),缩写:CADERM。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全国从事应急工作、急救急诊、心肺复苏、灾害医学等医疗卫生及相关救援工作的单位、团体和科技人员、管理人员,以及支持、热心医学救援工作的各界人士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
团结全国从事应急、医学救援工作的医院、急救中心、团体和科技、管理人员,以及支持、热心医学救援工作的各界人士,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道德风尚,与国家有关部门及医学、减灾、社团等机构合作,创建发展我国医学救援事业,开展以“挽救生命、减轻伤残”为宗旨的医学救援活动,为提高我国对在常态下的急救急诊和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医学救援的能力作出贡献。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卫生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69号行政楼6层 。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本会以现代大救援理念和应急、急救急诊、心肺复苏、灾害医学等救援知识为基础,对从事应急、急救急诊医疗卫生事业的机构人员,开展在常态下对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及灾害突发时个体、群体发生的急危重症的规范教育培训,提高公众救援意识,普及全社会医学救援的科学技术知识和技能,提高我国现代医学救援水平。
(一)在卫生部、科技部、民政部等有关部委的指导下,密切与国家有关部门及医学减灾、社团等机构的合作,积极推动我国医学救援事业的发展,提高我国救援医学行业及学术的整体水平,与国际医学救援事业相接轨。
(二)积极组织我国医学救援的行业、学术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制定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交流医学救援的工作经验和推广研究成果,活跃医学救援的行业、学术气氛,努力提高我国医学救援的学术研究和教育培训水平。
(三)积极组织和协调我国医学救援的科学研究,探讨医学救援的基础理论、工作规律、科学技术和组织方法等对策研究。
(四)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医学救援科学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普及大救援理念、医学救援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的医学救援意识和基本知识技能。
(五)积极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医学救援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从灾害突发公共事件防御的角度提出医学救援的要求,热心为社会服务。
(六)积极参与国家和国际减灾活动,开展国际急救、灾害医学救援的学术活动与技术合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与应急、医学救援工作有关的单位、团体,可申请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五)从事应急、医学救援工作,具有医师、助理医师(或相当于)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以及支持医学救援工作的各界人士,可申请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遵守党和国家的减灾防灾、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努力致力于我国救援医学事业。
(七)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竭诚为医学救援事业服务。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 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 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 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 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 每届 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 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 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 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 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 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的会长 、副会长 、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 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会长 、副会长 、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会长 、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常务副会长 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九条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产来源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 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 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 审议。
第四十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 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 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 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08 年11 月14 日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工作机构
办公室
会员部
科教部
编辑部
联络部
救援行动队
事业发展部
培训部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二级机构
护理救援分会
名誉会长:
成翼娟 主任护师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护理部主任
会 长:
吴 瑛 主任护师 教授 首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院长兼临床护理学院院长
副会长:
朱京慈 主任护师 第三军医大学护理学院教授
李红玉 主任医师 辽宁医学院医学教育研究所所长
王丽华 主任护师 北京三博脑科医院护理部主任
唐四元 主任护师 中南大学护理学院院长
李继平 主任护师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护理部主任 护理学院院长
郑一宁 主任护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护理部主任
张利岩 护理部主任 武警总医院副院长
陈湘玉 南京鼓楼医院护理部主任
秘书长:
王艳玲 主任护师 首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副院长
副秘书长:
岳 鹏 首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赵 红 协和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李小麟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吴叶茂 澳门镜湖护理学院
儿科救援分会
顾 问:
陈贤楠 主任医师 教授 北京儿童医院 北京军区总医院八一儿童医院
宋国维 主任医师 教授 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
会 长:
封志纯 主任医师 教授 北京军区总医院附属八一儿童医院院长
副会长:
王天有 主任医师 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
史 源 主任医师 教授 重庆第三军大学大坪医院儿科主任
王 斌 主任医师 广东省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儿科中心主任
王君霞 主任医师 教授 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儿科主任
许 煊 主任医师 北京军区总医院八一儿童医院重病中心主任
肖政辉 主任医师 湖南省儿童医院副院长
喻文亮 主任医师 南京市儿童医院重症医学科
张育才 主任医师 上海市儿童医院重症医学科
秘书长:
许 煊(兼) 主任医师 北京军区总医院八一儿童医院重病中心主任
矿山灾害救援分会
会 长:
王明晓 主任医师 煤炭总医院医院原院长
常务副会长:(主持工作)
李树峰 主任医师 山西晋城煤业集团总医院院长
副会长:
许建强 主任医师 河北峰峰矿山集团总医院院长
张 斌 主任医师 国家安监总局矿山医疗救护中心副主任
王隆雁 主任医师 山西大同煤业集团总医院院长
高竞生 主任医师 开滦矿务局总医院院长
朱端武 主任医师 抚顺矿务局总医院院长
王明君 主任医师 平煤集团总医院院长
杨建业 主任医师 潞安煤业集团总医院院长
薜喜庆 主任医师 河南焦作煤业集团中央医院院长
赵映宏 主任医师 黑龙江鹤岗煤业集团总医院院长
秘书长:
秦怀海 主任医师 国家安监总局矿山医疗救护中心处长
副秘书长:
张 劼 主任医师 山西省晋城煤业集团总医院应急办主任
石油石化灾害救援分会
会 长:
王伟刚 主任医师 教授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心医院院长
副会长:
符 强 主任医师 大庆医院集团书记、副总经理
胡明秋 主任医师 中国海洋石油总医院院长
赵金禄 主任医师 胜利石油管理局卫生处处长
张俊权 主任医师 教授 中国石油中心医院原副院长
秘书长:
张俊权 主任医师 中国石油中心医院原副院长
水系灾害救援分会
名誉会长:
钱阳明 原院长 原海军总医院
刘 军 局 长 海军后勤部卫生局
刘冠国 院 长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
会 长:
曹广文 主 任 海军军医大学流行病教研室
副会长:
朱智明 原主任 原海军总医院医务部
陈志宇 院 长 广西北海市人民医院
李 泽 原院长 海军三亚四二五医院
黄文冠 主 任 云南省普洱市人民医院办公室
李清湘 书 记 南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秘书长:
朱智明 原主任 原海军总医院医务部
副秘书长:
朱仁心 副主任 海军军医大学海医系
史成和 原主任 原海军总医院海战伤救治研究中心
周 山 副主任 原海军总医院医务部
灾害救援分会
顾 问:
于学忠 刘楚钊 蔡明哲
会 长:
曾 红 主任医师 北京朝阳医院西院急诊中心
副会长:
谢苗荣 主任医师 友谊医院副院长
张国强 主任医师 中日友好医院急诊科主任
金 辉 主任医师 北京市红十字会应急培训工作指导中心主任
赵 敏 主任医师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急诊科主任
马岳峰 主任医师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滨江医院副院长
潘曙明 主任医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党委副书记
陈 锋 主任医师 福建省立医院副院长
曾 俊 主任医师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院长助理
魏 捷 主任医师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
曾红科 主任医师 广东省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
公保才旦 主任医师 青海省人民医院科主任
刘少怀 香港医院管理局灾害应变处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王宗伦 主任医师 教授 新光医院急诊医学部主任
秘书长:
王 仲 主任医师 长庚医院副院长
副秘书长:
郭 伟 主任医师 天坛医院急诊科主任
装备分会
学术顾问: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 李宗浩 会长
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装备研究所 孙景工 所长
会 长:
王运斗 研究员 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装备研究所
副会长:
许 铁 主 任 徐州医科大学急救与救援医学系
韩 霏 副院长 天津医科大学国际医学院
李玉坤 主 任 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装备研究所
秘书长:
刘圣军 副处长 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装备研究所
副秘书长
高树田 副主任 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装备研究所
陈 锋 主 任 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装备研究所
急诊分会
会 长:
黎檀实 主任医师 全军急救医学委员会主任委员 解放军总医院急诊科主任
副会长:
赵晓东 主任医师 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急诊科主任
单志刚 副主任医师 北京军区总医院263临床部医务部主任
王旭东 主任医师 航天中心医院急救部主任
赵 氳 主任医师 解放军208医院副院长
刘明华 主任医师 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急诊科主任
聂时南 主任医师 南京军区总医院急诊科主任
曾 红 主任医师 朝阳医院京西院区急诊科主任
赵 斌 主任医师 积水潭医院急诊科主任
马岳峰 主任医师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急诊科
秘书长:
单 毅 副主任医师 海军总医院急诊科主任
社区救护分会
会 长:
张 愈 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副会长
常务副会长:
陈 焜 北京市朝阳区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主任
副会长:
王亚东 主任医师 教授 首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
张国强 主任医师 中日友好医院急诊科主任
马 弘 主任医师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精神科主任
秘书长:
晁彦公 主任医师 华信医院(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诊科主任
副秘书长:
罗凤基 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花长松 江苏省镇江急救中心主任
(注:分会工作暂时由常务理事北京市朝阳区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主任陈焜主持)
保险分会
会 长:
林炎志 清华大学教授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
副会长:
黎檀实 主任医师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急诊科主任
王 文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许均华 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理事长
王金玉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原副书记
王蓓黎 北京大陆汽车俱乐部董事长董事长
张 庆 中泰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
易 辉 北京宜安相互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尹少清 众信救援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秘书长(兼):
尹少清 众信救援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救援防护分会
名誉会长:
侯世科 主任医师 武警后勤学院附属医院院长 武警部队救援医学研究院院长
会 长:
樊毫军 主任医师 武警后勤学院附属医院医教部副主任 武警部队救援医学研究院主任
副会长:
申 捷 主任医师 教授 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院长
张必科 主任医师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翁文国 教 授 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院
陈国忠 主任医师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陈太球 圣华盾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管宝莲 青岛海纳防护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 平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秘书长:
丁 辉 主任医师 武警后勤学院附属医院科主任
副秘书长
蒋春燕 高工圣华盾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白 松 讲师 武警后勤学院附属医院
教育分会
会 长:
许 铁 主任医师 徐州医科大学急救与救援医学系主任
副会长:
樊毫军 主任医师 武警医学院附属医院医教部副主任 武警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队长
曹 钰 主任医师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急诊科主任
潘曙明 主任医师 上海新华医院急诊科副主任
朱华栋 主任医师 北京协和医院急诊科副主任
张新超 主任医师 北京医院急诊科副主任
蔡文伟 主任医师 浙江省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 国家救援队队长
屈纪富 主任医师 第四军医大学大坪医院急诊科主任
王伯良 主任医师 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急诊科主任
张在其 主任医师 湖南医药学院副院长 湖南灾难医学会会长
王 彤 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急诊科副主任
总干事:
赵宁军 主任医师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急诊科副主任
范 斌 主任医师 武警医学院救援医学临床中心主任
空中急救分会
会 长:
李宗浩 主任医师 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会长
副会长:
殷 明 主任医师 海军总医院院长
田振彪 北京红十字会“999”急救中心副院长
姚丽萍 亚太领航(北京)直升机救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汪旺祥 武汉市急救中心主任
应旭旻 杭州市急救中心主任
刘兆祺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医院(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急救中心)院长
刘铁雄 通用航空协会副会长
孙卫国 军事科学院军用融合研究中心专家
朱思伟 天津市人民医院院长
陈尔真 上海瑞金医院副院长
史若飞 重庆急救中心主任
秘书长:
贾 嘉 北京红十字会“999”急救中心 院长办公室主任
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
王金玉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研究员 原党委副书记 纪检委书记
副主任委员:
王金玉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研究员 原党委副书记 纪检委书记
贾 群 国家行政学院应急培训中心副主任
徐卸古 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副院长 少将 研究员和博导
梁立武 主任医师 教授 医学博士 硕士生导师 大校 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长
王运斗 中国军事医学院装备研究所工程师 大校
马秀珍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方亦兵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李振彪 解放军总后勤部保障部药检所 上校
吴群红 主任医师 哈尔滨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副院长
姜 丽 北京急救中心党委书记
霍 勇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主任医师 教授 博士生导师
秘书长:
葛 震 中安标准(北京)医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副秘书长:
刘圣军 副处长 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装备研究所
王 韧 北京急救中心办公室主任
张万山 中安中应(北京)安全技术研究院院长,高级工程师
王志强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高新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家庭救护分会
会 长:
楚新成 北京九喜健康医学研究院院长
副会长:
徐奕旻 首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副教授
郭祥恩 富思特制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 磊 云南白药集团医疗器械部副总经理
郭雨禾 总后卫生部保监局局长助理员
曹献民 中国家庭报社社长
秘书长:
张玉娟 北京九喜健康医学研究院 医学编辑
心血管急救分会
会 长:
葛均波 主任医师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候任会长:
霍 勇 主任医师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副会长:
陈纪言 主任医师 广东省人民医院
陈韵岱 主任医师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方唯一 主任医师 上海市胸科医院
郭志刚 主任医师 天津市胸科医院
孔祥清 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刘 峰 主任医师 苏州九龙医院
刘红梅 主任医师 北京120副主任
毛 威 主任医师 浙江省中医院
史若飞 主任医师 重庆120 主任
苏 晞 主任医师 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
王伟民 主任医师 北大人民医院
袁祖贻 主任医师 西安交大一附院
于 波 主任医师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张福林 主任医师 广东深圳120主任
张劲松 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
郑志杰 主任医师 上海交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朱华栋 主任医师 北京协和医院急诊科主任
朱勤忠 主任医师 上海120中心主任
秘书长:
曾文明 心血管健康(苏州工业园区)研究院
副秘书长:
李春洁 主任医师 天津市胸痛医院主任
严 婷 心血管健康(苏州工业园区)研究院
青年科学家委员会
主任委员:
黎檀实 主任医师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急诊科主任
副主任委员:
程云松 主任医师 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
郭 伟 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科主任
江 宇 主任医师 北京协和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王天兵 主任医师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院长助理
于树滨 白求恩医务士官学校训练部部长
赵宪明 中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秘书处:
单 毅 主任医师 海军总医院科主任
整合康复医学分会
会 长:
唐发宽 主任医师 解放军309医院心内科主任
候任会长:
马东星 主任医师 武警总医院心内科主任
副会长 :
宋为群 主任医师 宣武医院康复科主任
徐 勇 主任医师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心内科主任
卢实春 主任医师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肝胆科主任
吴士文 主任医师 武警总医院神经内科主任
王化宁 主任医师 西京医院心身科主任
李 红 护 师 武警总医院心内科护士长
秘书长:
万 涛 主任医师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肝胆科副主任
急救分会
会 长:
张文中 北京急救中心主任
副会长:
彭定琼 北京民航总医院副院长
王松涛 北京武警总队医院院长
乔武营 郑州急救中心主任
赵 斌 积水潭急诊主任
陆 峰 上海急救中心付主任
陈 辉 北京急救中心北区主任
郭树彬 朝阳医院急诊主任
江旺祥 武汉急救中心主任
周 强 深圳急救中心副主任
邢 政 大连急救中心主任
沈正善 南京急救中心主任
张军根 杭州急救中心主任
田振彪 999紧急救援中心副主任
秘书长:
高 丁 北京急救中心东区分中心主任
副秘书长:
陈 志 北京急救中心培训中心副主任
谢永富 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医务科科长
秘 书:
韩鹏达 北京急救中心东区分中心主治医师
王晓松 北京急救中心东区分中心护士长
运动伤害分会
会 长:
邢更彦 主任医师 武警总医院骨科主任
副会长:
王健全 主任医师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张 磊 主任医师 北京望京医院
胡永成 主任医师 天津医院
杨 柳 主任医师 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
徐卫东 主任医师 第二军医大学长海医院
副秘书长:
史 展 武警总医院
重症医学分会
会 长:
何裕隆 主任医师 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院长
副会长:
陈仲清 主任医师 教授 硕博导师 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南方医院
邢 锐 主任医师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罗 亮 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重症科主任
李成辉 主任医师 教授 卫生部中日医院、泰康仙林鼓楼医院常务副团员证院长
陈尔真 主任医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马 壮 主任医师 沈阳军区总医院
秘书长(兼):
罗 亮 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重症科主任
科普分会:
会 长:
李宗浩 主任医师 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会长
常务副会长:
王家起 中国保健协会常务理事 北京雪中金康复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副会长:
何忠杰 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
赵 静 上海复旦大学附属闵行医院神经内科主任
繆中荣 北京天坛医院介入神经病学科主任
朱定良 北京联慈健康扶贫基金会理事长
王永刚 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骨科主任
杨蓉佳 甘肃省人民医院副主任
吕传柱 海南医学院党委书记
秘书长:
陈 飞 北京鹊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人
影像分会
会 长:
王振常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副会长:
马 林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许乙凯 广东省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马祥兴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院区副院长
贾庆轩 北京邮电大学
李俊来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王贵生 武警总医院
秘书长:
王贵生 武警总医院
动物伤害救治分会
会 长:
王传林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副会长:
殷文武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李玉华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桑锡光 山东省齐鲁医院
王凌航 北京市地坛医院
朱政纲 武汉市疾病防御控制中心
刘 斯 北京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陈庆军 北京市和平里医院
秘书长:
王艳华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心肺复苏分会
会 长:
唐子人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副会长:
王宗伦 台湾秀传医院
蔡振兴 香港玛丽医院
张国强 中日友好医院
张 茂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刘 志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陈 锋 福建省立医院 福建省急救中心
徐 峰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潘曙明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田建广 上海市医疗救援中心网络协调部
秘书长:
邵 菲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心理救援分会
会 长:
肖 涛 中南大学教授 湖南省科协常委
副会长:
王静成 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 董事长
刘继同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教授
吕锡琛 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教授
赫晓宁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研究发展中心 处长
马 宁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主任
杜亚松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 教授
刘铁榜 深圳市康宁医院 院长
刘哲宁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教授
朱熊兆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教授
刘景诗 湖南省人民医院常务副院长
张桂青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主任医师
陈乾元 香港大学临床心理学研究院 教授
王枭冶 湖南省脑科医院 院长
郭万军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教授
秘书长:
华颂文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国家队)副主任医师
副秘书长:
邓奇坚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副主任
张钰键 湖南奇昇建设工程公司 董事长
罗先良 湖南诚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时 雨 北京引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副主任
神经生物反馈干预分会
会 长:
胡 斌 兰州大学
副会长:
王 刚 北京安定医院
李凌江 中南大学湘雅二院
李春波 上海精神卫生中心
孙洪强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陈俊龙 澳门大学
秘书长 :
李玥堃 北京鲲海脑技术有限公司
副秘书长:
蔡涵书 兰州大学
张 通 华南理工大学
梅 语 解放军总医院第三医学中心
旅游救援分会
会 长:
罗青驹 北京燕泰同博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副会长:
王 琦 空军特色医学中心急诊部主任
姚予疆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张建青 青海省康乐医院院长
谢朝武 华侨大学旅游学院副院长
秘书长:
李 伟 北京燕泰同博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公共卫生分会
会 长:
吴群红 哈尔滨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院长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副会长:
冯子健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李士雪 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
杨开峰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
罗 力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党委书记
樊毫军 天津大学灾难医学研究院副院长
樊 博 上海交大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
赵 晖 远盟康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副总裁
王晓栋 上海卫展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徐文秀 北京高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 娟 无锡市圣华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裁
秘书长:
郝艳华 哈尔滨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教授 副院长
副秘书长:
葛 震 中安标准(北京)医学研究院院长
救援资源保障分会
会 长:
程灏波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 博导 深圳研究院院长
副会长:
黄科隶 南昌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
王永剑 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急诊科主任
朱黎明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武嫣斐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西结合科主任
郑镜湖 深圳市安多福消毒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秘书长:
梁静君 深圳市朗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医院后勤与安保卫分会
会 长:
赵 越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副会长:
彭明强 国家卫生健康委中日友好医院副院长
赵兴山 北京积水潭医院副院长
吴建新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副院长
胡建中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副院长
苏向前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副院长
黄 清 江西省人民医院副院长
冯子毅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副院长
季湘年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附属协和医院副院长
时 军 同济大学东方临床学院(上海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常务副院长/执行院长
江 泳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副院长
乔栋梁 北京医学奖励基金会副理事长
皮镇江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原院长助理
马金凌 中国医院后勤网总编辑
高保平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副所长
巨 睦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处长
翟敬刚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处长
马圣奎 北京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副院长
何超明 三亚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曹 阳 国家空调建筑节能质检中心副主任
张林华 北京斯玛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秘书长:
马金凌 中国医院后勤网总编辑
副秘书长:
张 鹏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保卫处长
李 杏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常务副处长
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委员会
会 长:
汪 华 江苏省预防医学会会长
副会长
张世俊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应急办主任
顾帮朝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应急办主任
刘德诚 广西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处处长
何智纯 上海市血液中心主任
陈宝贵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副巡视员
邹 礴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应急办主
陈 康 四川省人民医院应急办主任、国家(四川)紧急医学救援队队长
幸奠国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应急办主任
马富春 陕西省人民医院副院长
李春霖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会员部主任
范大钧 上海金汇通用航空公司副董事长
沈 刚 江苏省战救器材动员中心主任
秘书长:
李春霖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会员部主任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专家组织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科学家委员会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突发事件医学救援专家委员会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领导体系
会 长:
李宗浩 主任医师 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会长
副会长:
钱阳明 主任医师 海军总医院原院长
王明晓 主任医师 煤炭总医院原院长
黎檀实 主任医师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急诊医学中心主任
李立兵 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院长
殷 明 主任医师 海军总医院院长
封志纯 主任医师 陆军总医院附属八一儿童医院院长
田军章 主任医师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吴永平 主任医师 徐州医科大学党委书记
赵劲民 广西医科大学校长
秘书长:
李立兵 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院长
副秘书长:
王运斗 研究员 工程师 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装备研究所研究员
樊毫军 主任医师 武警后勤学院附属医院医教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