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对会员有服务和指导” 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 为会员搭建平台,繁荣我区曲艺事业。 第三条 举办培训班,提高协会实力。 第四条 积极培养年青会员,为传承打基础。 第五条 积极鼓励曲艺创作,培养一支创作人才队伍。 第六条 开展群众性、公益性的曲艺活动,为广大市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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