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宜昌市伍家岗区慈善协会章程》的规定,本会的业务范围是:(一)筹募善款善物。(二)扶贫济困。(三)赈灾救助。(四)慈善救助。(五)公益援助。(六)交流与合作。(七)经伍家岗区民政局批准,兴办与宗旨、业务相符合的实体和非营利事业单位,筹措慈善资金和物资;(八)开展慈善宣传,培养慈善意识,组织慈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指导单位会员开展各项活动,促进地方慈善事业的发展;培训慈善事业工作者,提供慈善咨询服务;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政府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法规提供咨询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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