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业务时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信息管理、咨询评估、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事务性工作;二、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性工作。三、组织编印协会会刊等内部交流刊物;为会员单位提供国家在社区公共服务方面的政策、行业信息等相关资讯;组织专业研讨、高端论坛等活动;组织会员参加专业研讨及考察活动;向国家、省及相关部门推荐社区公共服务方面的优秀作品和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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