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静电消除器涉及的一些主要标准要求
现在大家来学习一下人体静电消除器涉及的一些主要标准规范要求,了解并掌握普通型与防爆型静电消除器的安装场所与一些具体要求
(一)
以下标准未明确人体静电消除器安装普通型还是防爆
1.《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范》AQ 3053-2015
第8.2.4条:可燃液体储罐的相关作业区,应设置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a) 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b) 罐顶平台或浮顶上取样口的两侧1.5m之外应各设一组消除人体静电设施,取样绳索、检尺等工具应与设施连接,该设施应与罐体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2.《静电防护管理通用要求》GB/T 39587-2020
第6.4.3条:静电防护场所应设置必要的入场管控设备或措施,应确保人员符合静电防护要求后方能进入静电防护场所,可形成入场记录
3.《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
第14.3.3条:外浮顶储罐浮顶上取样口的两侧1.5m之外应各设一组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并应与罐体做电气连接。该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可兼作人工检尺时取样绳索、检测尺等工具的电气连接体
4.《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
第14.3.14条:下列甲、乙和丙A类液体作业场所应设消除人体静电装置:a泵房的门外;b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c装卸作业区内操作平台的扶梯入口处;d码头上下船的出入口处
(二)
明确人体静电消除器需要安装防爆型的场所
1.《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2006
第6.1.10条:静电消除器是利用外部设备或装置产生需要的正或负电荷以消除带电体上的电荷。静电消除器原则上应安装在带电体接近最高电位的部位。消除属于静电非导体物料的静电,应根据现场情况采用不同类型的静电消除器。静电危险场所要使用防爆型静电消除器
2.《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944-2013
第12.1.4条:易燃易爆的场所应选用防爆型静电消除装置
3.《本安型人体静电消除器安全规范》SY/T 7354-2017
第4.1条:油气集输、处理或净化、炼化、储存、输送、装卸、加油加气等场所应安装本安型人体静电消除器(参见附录A)
4.《防静电安全技术规范》SY/T 7385-2017
第6.3条:泵房的门外、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储罐采样口处(距采样口不少于1.5m)、装卸作业区内操作平台的扶梯入口及悬梯口处、装置区入口处、装置区采样口处、码头入口处、加油站卸油口处(距卸油口不少于1.5m)等危险作业场所应安装本安型人体静电消除器。本安型人体静电消除器的触摸体面电阻值应为l×107Ω~l×109Ω之间,电荷转移量不应大于O.lμC。本安型人体静电消除器应由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允许用于现场
(三)
人体静电消除器一些其他要求
1.《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944-2013
第13.2.4条:涉及人身安全的防静电接地必须采取软接地措施。(此标准要求涉及人身安全的人体静电消除器接地必须采取软接地措施)
2.《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
第14.3.18条:防雷防静电接地电阻检测断接接头、消除人体静电装置,以及汽车罐车装卸场地的固定接地装置,不得设在爆炸危险1区。(此标准明确规定人体静电消除器不得设在石油库爆炸危险1区)
3.《本安型人体静电消除器安全规范》SY/T 7354-2017
第2.3条:安装后,接地端子对地电阻值应小于100Ω。(此标准明确规定了本安型人体静电消除器电阻阻值)
4.《本安型人体静电消除器安全规范》SY/T 7354-2017
第4.2条:从支撑体接地端子至接地主干线或接地导体(如罐体、金属框架等接地导体)之间的接地线宜采用不小于16mm2软铜线,两端焊接“铜鼻子”,采用不小于M10的不锈钢螺栓加不锈钢防松垫片连接。(此标准明确规定了本安型人体静电消除器接地线连接材质与要求)
来源:西南工程联盟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编辑: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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