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承办教师书法展览、交流和教育教学研讨会;举办教师书法比赛、书法数学比赛、书法教育成果比赛和展示;组织教师书法讲座和论坛;组织教师书法专业考察;承办政府及其他组织委托相关事项。(依法依规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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