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心肢残人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反映肢残人的意见和要求(二) 团结、引领肢残人自尊、自信、自强、自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义务(三) 促进肢残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社会服务(四)在肢残人中培养、推荐残疾人工作者;(五) 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加强与各地肢残人组织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交流、合作;(六)承接淳安县残疾人联合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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